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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执行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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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合同法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  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通知其履行后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采取强制的执行措施。在强制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甚至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人民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可对其罚款、拘留直至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仲裁机关的裁决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如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应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对于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以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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