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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和大陆居民申请离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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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申请离婚登记的大陆居民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居民身份证; 

(二)居民户口簿; 

(三)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申请离婚登记的台湾居民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二)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入境证件; 

(三)离婚协议书; 

(四)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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