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伤残等级的划分依据?xml:namespace>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等级的划分依据具体如下:
一、一级伤残的划分依据包括: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二级伤残的划分依据包括: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三级伤残的划分依据包括: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四级伤残的划分依据包括: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五级伤残的划分依据包括: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2、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六级伤残的划分依据包括: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七级伤残的划分依据包括: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4、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八、八级伤残的划分依据包括: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活动受限;
3、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九级伤残的划分依据包括: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十、十级伤残的划分依据包括:
1、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