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哪些情况下,子女随女方生活
上海离婚律师按: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网(http://www.hunyinfa021.com/)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网 首席离婚律师 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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