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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常见的常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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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被人打伤,自己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吗? 

    答:如符合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哪些案件可以提出刑事自诉?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 ,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上述三类案件主要有: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重婚案,故意伤害案,遗弃案,侵犯通信自由案等。

    “公诉”是怎么回事?

    答:由人民检察院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要求予以刑事处罚的刑事诉讼制度,称为“公诉”

     家属可以担任辩护人吗?

    答:可以。刑诉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可以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未成年人犯了罪,家长可以做什么?

    答:可以为他请辩护人,也可以监护人的身份为他辩护。

    未成年人被判刑,家长可以代他上诉吗?

    答:可以。刑诉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未成年人的家长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什么人可以提出刑事申诉?

    答:刑诉法第二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罪犯一般被关押在什么场所?

    答:监狱或劳改农场。

    监狱或劳改农场由谁管理?

 

    答:监狱管理局。

    要求对已判刑的家属减刑、假释,应向什么部门提出?

    答:应向监狱管理部门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罪犯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意见书。 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一审判死刑的被告未上诉,是否就算判决生效了?

    答:未生效,尚需核准。刑诉法第二百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对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是几天?

    答:十天。

    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

    答:刑诉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此即为“上诉不加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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