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权的特征:?xml:namespace>
(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财产继承权是以特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
(3)财产继承权的权利主体仅为公民。
(4)财产继承权的发生根据是法律直接规定或合法有效的遗嘱。
(5)财产继承权的实现是以被继承人的死亡和遗有合法财产等法律事实存在为前提的。
(6)遗产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7)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8)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9)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二)继承权平等的原则:是指被继承人不论男女都同样的处分自己遗产的权利;同一顺序继承人不分男女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夫妻都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
(三)养老育幼、互助互济原则: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适当照顾,为末出生的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四)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遗产继承问题。分割遗产时适当考虑各继承人的经济状况,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对家庭的贡献等各种因素,互相协商确定各自的继承份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