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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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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一、主管行政机关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一、相关主体

 

1.缴费单位(依法用人单位都应参保成为缴费单位)。

 

2.工伤职工。

 

三、主要流程

 

1.符合工伤认定范围的,由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法定的时间范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四、申报材料申请工伤认定需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因为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

 

★单位申报一般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般是一式四份);

 

(二)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证明材料;

 

(三)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

 

(四)受伤人员的身份证、单位证明;

 

(五)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

 

(六)复转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本人的《革命伤残军人证》;

 

(七)见义勇为的,提交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

 

(八)工伤证明材料;

 

(九)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书面告知;

 

(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个人申报一般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抢救医院或者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

 

(四)受伤人员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和身份证;

 

(五)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朋的,提交司法部门的裁定书;

 

(六)复转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本人.《革命伤残军人证》;

 

(七)工伤证明材料;

 

(八)属见义勇为的,提交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

 

五、申报工伤可能存在的争议及解决办法(

 

1)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受

 

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受伤害职工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如果不能提供劳动合同的,也可以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工资报酬的领取证明,工友同事的书面证明等。对于单位拒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受伤害职工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予以确认劳动关系。

 

(2)是否工伤

 

受伤害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证明受伤害职工的伤害是因为别的原因而并非工伤引起的。

 

用人单位或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作出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或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有关证明文书如何取得交通事故伤害证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暴力伤害的证明由公安刑事管理部门或治安管理部门出具;见义勇为的证明,由当地民政部出具;职工下落不明的,由人民法院出具司法裁定书对于前三种情况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的,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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