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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内容的设计与风险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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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劳动合同内容的设计与风险预防

 

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劳动合同来体现的,所以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管理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由于劳动关系的特殊性,也使得劳动合同有着明显区别于一般民事合同的特点,比如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要求、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的限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强化,等等。

 

(一)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劳动合同是要式合同,是由一些条款所构成的。按照是否受法律的强制性约束,劳动合同的条款可以分为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条款、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条款、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劳动报酬条款、社会保险条款、劳动保护条款、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条款等为劳动合同法定必备条款。

 

薪资约定是劳动合同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多企业出于各种考虑,往往将劳动合同中薪资约定予以模糊化,以控制薪资成本。但是这样的约定却存在相当的法律风险,因为法律对于劳动合同约定不明的情形规定了相应的处理原则。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应如何设计劳动合同条款,是很多企业比较关心的问题。因为劳动合同一旦订立并生效,如果想变更合同,就必须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这无疑使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遇到极大的法律障碍。由此,用人单位应制订详细的劳动合同文本,对劳动合同履行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细化约定,这样在日后发生该类似约定情形时,双方即可按合同约定执行,不再需要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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