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纠纷案例 >> 文章正文
生意未成却被借20万 人去楼空债难追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看到报纸上的招商广告,钟某联系发布者吴某本想跟着他发笔小财,最终钱没赚到一文,却稀里糊涂地被吴某借去20万,吴某也未按合约归还欠款,反而玩起人间蒸发。无奈下,钟某将吴某诉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近日密云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缺席判决借款人吴某返还借款及利息共计206725.25元。

  2005116日,下岗工人钟某看到报纸上吴某刊登的一则招商广告,觉得挺有商机,于当天与招商人吴某进行联系商谈。此后,吴某以企业需要周转金等理由向钟某借款6万元,双方约定利息按每年20%计算;后钟某应吴某的要求又用自己的房屋作抵押向银行贷款15万元,转借给吴某,吴某承诺将负责银行还贷的本金和利息,另外负责全部欠款20%的年息,直到全部还清为止;开始几个月吴某的确按期偿还了部分银行贷款,之后就玩起了人间蒸发,难觅踪影。

  吴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法院缺席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吴某负有向钟某偿还借款的义务,吴某为钟某出具的欠条可以证明吴某欠钟某钱款的事实以及欠款的数额。吴某尚欠钟某本金138176元,依据双方当时约定的利息计算为68549.25元,总计206725.25元。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法律援助热线
·可撤销婚姻案件关于婚姻..
·公司降薪合法吗 企业如..
·“扒窃”当场被发现,是..
·出车祸保险公司不定损,..
·拆迁公告后,登记结婚,..
·12348法律咨询热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
·公司法之董事长选举程序
·【公司纠纷经典案例】协..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