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庭庭审纪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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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仲裁庭秩序,保护庭内安静、庄严,不许喧哗、吵闹。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和进行其他妨碍庭审的活动。
2、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陈述事实,说明理由,辩证问题时,必须在首席仲裁员的主持下,围绕争议的要点进行。发言应实事求是,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3、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开庭后,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中途退场。擅自退庭的,申诉人按自动撤诉处理,被诉人按缺席仲裁处理。
4、旁听人员不得随意走动或进入审理区,不准发言和提问。
5、如有违反仲裁庭纪律的,仲裁工作人员有权劝告或制止;情节严重的,可责令退出仲裁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报请公安机关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报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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