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小周要求女方在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配合男方完成房屋的提前还款、产权过户给男方等手续。对于双方的违约责任,小周专门注明:如果女方故意拖延,每超过一日,需向男方支付购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xml:namespace>
昨天上午10点多钟,重庆市公证处。一个戴眼镜的小伙和一个系蓝色围巾的女孩一直争吵不休。
“你很自私,为了自己的发展,不顾我们结婚多年。出国到底有什么好?”争吵中,小伙不停地指责女孩。
我们从公证处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两人本是夫妻,小伙姓周,女孩姓李。两人已结婚3年,因为小李要去美国,导致两人分道扬镳。“他们准备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对他们结婚后购买的一套房产进行处理。”
在此之前,小周向公证处工作人员出示了一份离婚协议草稿。协议中,小周要求小李名下的一套房产归自己所有。这套房子是两个人贷款购买,当时登记的是小李的名字。小周要求女方在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配合男方完成房屋的提前还款、产权过户给男方等手续。
对于双方的违约责任,小周专门注明:如果女方故意拖延,每超过一日,需向男方支付购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违约金的要求,小李无法接受,“我们夫妻一场,房子过户我肯定会配合你,但是你提出延时就支付违约金,实在是太过分了。”
小周却担心,“房子在你名下,到时候你不配合我,自己回美国,我怎么办?”
虽然有3年的婚姻,但面临分手的两人早已没有了当初的信任。
考虑到小李和小周的母亲彼此信任,公证员建议小李办理一份委托书公证,委托小周的母亲代自己办理房屋的提前还款、产权过户等手续,并将离婚协议的条款更改为,“女方全权委托男方的母亲(张××)代为办理房屋的提前还款、解除抵押登记、产权过户给男方等相关手续(具体委托权限见[详见]委托公证书)”。
有了这两份公证书,男方不用担心女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女方也不必签署带有违约金条款的协议书,事情得到了圆满地解决,三人都长舒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