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原告,离不掉的,也还是蛮多的,要多次起诉,这个是中国法律的规定,原则上,第一次起诉离婚,只要没有法定的离婚理由,那么就不会判决离婚,原告在离婚判决生效后6个月后才有诉权,高院有个解释,离婚判决生效后,分居满一年,可以直接判决离婚,可以说,就是拖时间,但是法律规定,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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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国是和谐社会,离婚总是不和谐的,所以,上海法院目前处理离婚时一定要调解一次,不成,挺半年再来,多半判决离婚,这就导致很多不想离婚的人,抱着拖死对方的心态,恶意不离,不过,法律也有补救措施,多次起诉也是法院判决离婚的理由。
但是第一次起诉,对不起,只要被告不同意,还是请回,等至少6个月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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