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律师法律咨询 >> 法治动态 >> 文章正文
预订婚宴被“一女二嫁”,饭店承担精神抚慰金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即将举行结婚宴会时,却被告知举办结婚仪式的场地另预订给他人举办结婚仪式,这对夫妇将饭店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92日,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求。

  原告于2009617日向洛阳某饭店交纳订金500元,预订同年926日在饭店一楼举办结婚仪式。925日,原告接到饭店通知说要更改场地。无奈,裴先生夫妇在该饭店二三楼和另外一个酒店举办了结婚仪式。当日同时在该酒店举办结婚仪式的两家发生冲突,造成现场秩序混乱,最终使得原告的婚礼未能按预定方式举办。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结婚仪式有着特殊意义,结婚宴席是结婚仪式的重要内容。被告将预定给原告的场地另预订给他人,在两方举办结婚仪式时未能尽到合理的保障义务,最终使得原告的结婚仪式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因此造成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原告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予以支持,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2500元。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法律援助热线
·可撤销婚姻案件关于婚姻..
·公司降薪合法吗 企业如..
·“扒窃”当场被发现,是..
·出车祸保险公司不定损,..
·拆迁公告后,登记结婚,..
·12348法律咨询热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
·公司法之董事长选举程序
·【公司纠纷经典案例】协..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