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做生意原本创收较好,由于丈夫有钱乱花钱,妻子把老公告上法庭要求离婚,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请求,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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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恋爱结婚已有15年的夫妻俩,婚后感情一直很好。1997年开始共同创业开公司,生意一年比一年好。但有了钱丈夫就自得其乐,从2004年起,丈夫经常出门,以谈生意为由不回家,并瞒着妻子提取现金,大肆挥霍公司资金,用于赌博、嫖娼和吸毒。妻子为此非常气愤,多次说服无济于事。
仅一年多时间,丈夫非但欠赌债500余万元,还将家中唯一的一套房屋用于抵消赌债,致使公司破产。2006年初夫妻分居,并于同年11月妻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虽然婚姻基础和婚后夫妻感情都较好,但由于被告长期离家出走,不关心家庭生活,同时损害家庭共同经济利益,被告不履行夫妻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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