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公司最近因为外商订单减少,货物积压造成资金紧张,拖欠了一家长期合作的供应商货款,对方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冻结了我们的基本账号, 马上就要到月底发工资的时候了,员工工资发不出来,请问谭律师我们该怎么办??xml:namespace>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已采取查封、冻结保全措施的,如被申请人提供了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及时予以解封、解冻。对于贵司基本帐户被冻结,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可以采取用土地、房产、存款或其它价值相当的财产,向法院申请提供反担保,说明原因,请求解冻基本帐户。同时与起诉方友好协商,订立分期付款协议,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协商不成时,准备案件应诉答辩材料,减少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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