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事故律师谢青柯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表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xml:namespace>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提示,后车追撞前车尾部发生事故的;变更车道时与相关车道的车辆发生事故的;跨越中心线或者逆向行驶与对向来车发生事故的;红灯亮时继续通行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绿灯亮时转弯车与被放行的直行车引起的其他事故,这几种情况应当自行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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