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律师观点 >> 文章正文
有外遇或第三者插足可以获得赔偿吗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根据婚姻法第46条之规定,离婚过错赔偿仅仅限于重婚、同居等情形;第三者、外遇并非法律概念,只是当事人对一方思想、情感、身体被判所下的定义。

 

  而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过错赔偿需同事满足下列四个条件:

 

  一、一方有过错;

 

  二、另一方因一方的过错受到财产或精神上的损失;

 

  三、过错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受损害方无过错。

 

  这里的过错是指符合婚姻法第46条过错,而通常人们所所的第三者,外遇等并不构成离婚过错,也难以获得赔偿和财产分割上的优势。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法律援助热线
·可撤销婚姻案件关于婚姻..
·公司降薪合法吗 企业如..
·“扒窃”当场被发现,是..
·出车祸保险公司不定损,..
·拆迁公告后,登记结婚,..
·12348法律咨询热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
·公司法之董事长选举程序
·【公司纠纷经典案例】协..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