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纠纷案例 >> 文章正文
伪造离婚协议的法律后果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案件简述前夫伪造离婚协议“偷走”房产两年前,王女士与朱先生离婚,双方协议约定,房子给王女士,朱先生拿经济补偿。按理说,分割财产后应当立马办理过户手续,但朱先生一离婚就到外地工作了,王女士便没怎么催促此事,不料,这一疏忽给她惹下了大麻烦。 

 

  事情得从一封律师函说起。今年3月,王女士在家中信箱发现一封来自某某公司的律师函,上面写着,20091月,朱先生将××小区三单元205室抵押给该公司,借款20万元,现还款期已过,朱先生无力偿还,该公司准备收回房子实现债权。王女士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小区三单元205室?”这不是她的房子吗?怎么被前夫抵押出去了?就算离婚后没办过户手续,房子也应该在两人名下啊,没有她的同意,前夫是怎么把房子抵押出去的?

 

  王女士带着一肚子疑问来到房产局,找到了令自己更加吃惊的答案??原来,早在离婚后的第三个月,房子就从两人名下变更登记到了前夫一人名下!存档资料显示,前夫是凭借离婚协议书完成产权变更手续的。王女士看到了那份离婚协议书,上面赫然写着“房产归男方所有”。前夫凭借这份假离婚协议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接着又把房子抵押出去借款。 

 

  王女士向房产局抗议,称前夫提供的离婚协议书是伪造的,要求撤销产权变更。但房产局却说,那份离婚协议书上盖有民政局的章,形式上并无瑕疵,他们不能因为王女士的一句话就认定是假的。 

 

  房产局不听解释,借款公司咄咄逼人,前夫索性玩起失踪,王女士心急如焚,一筹莫展。在朋友的建议下,她找了位律师打官司维权。律师给她设计了两个诉讼,先告房产局要求撤销产权变更书,再告前夫朱先生,要求履行离婚协议书,协助她办理过户。律师的想法是,只要把房屋产权夺回来就行,至于前夫跟借款公司的纠纷,根本不需要去管。

 

  诉讼过程中,王女士申请对前夫提供给房产局的离婚协议书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协议上民政局的公章系伪造。鉴定结果出来后,房产局态度立马产生变化,主动撤消了之前做出的“产权变更书”,王女士随后撤诉。另一起诉讼目前仍在审理中,据律师透露,胜诉并无悬念。等拿到判决书,王女士就能“跳过”前夫,直接到房产局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了。据了解,借款公司也在努力维权,他们认为朱先生涉嫌诈骗,已经向警方报案。 

 

  律师指出,离婚分房后不及时过户,存在很大风险,王女士还算幸运,因为她前夫没把房子卖给第三人,如果她前夫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人,并且那位第三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市场价购买了这套住房,而且已经办理过户,恐怕就难以要回了。马律师建议,夫妻共有财产在分割后最好能够及时处理,例如房产要过户以便明确产权以免发生纠纷。此外,买家在买房时也要对所购买的房屋的产权进行多渠道确认,避免发生问题。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法律援助热线
·可撤销婚姻案件关于婚姻..
·公司降薪合法吗 企业如..
·“扒窃”当场被发现,是..
·出车祸保险公司不定损,..
·12348法律咨询热线
·拆迁公告后,登记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
·公司法之董事长选举程序
·【公司纠纷经典案例】协..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