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自称律师,其实担当的是诉讼掮客,谎称能找法官疏通关系,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以跑关系要请客送礼为名,骗取当事人钱财共计9万余元。近日,张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xml:namespace>
现年33岁的张某,平时就好吹嘘自己能耐大。虽大学里学的是法律,一心想从事法律工作,但参加几次国家司法考试都落榜。一直找不到称心如意工作的他,索性干起了“诉讼掮客”行当。
2011年7月中旬,顾某丈夫因一起执行案件,他俩住房被查封并将进入拍卖程序。正为此事发愁时,顾某认识了张某,张某自称律师,了解顾某丈夫的案情后,就说这件事情可以办,不过要花钱,并带着很内行的口吻叮嘱,先向上海一中院提交申诉材料,以后的事由他搞定。
同年9月,张某谎称能找一审法院的法官疏通关系,帮助顾某先停止执行案件,以请客吃饭、需要送给法院领导红包为名,在一家茶室骗取顾某所谓饭钱3500元和红包钱两万元。收钱后夸下海口:“一审法院执行的这个事情到此结束,现在可以搞一中院申诉的事情了。”
隔了一个月,张某又以请客吃饭,需要送给一中院申诉案件承办法官电脑为名,骗取顾某所谓饭钱3700元以及价值1.2万余元的苹果电脑一台。半个月后,张某又以申诉案件承办法官要5万元打点费为名,从顾某处骗取5万元。顾某直到网上看到自己住房已要挂牌拍卖时,才意识到受骗上当,向警方报案。
2012年8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张某如实供述了上述诈骗犯罪事实。公安机关缴取苹果电脑一台,张某的家属帮助退缴了违法所得7.72万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鉴于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张某自愿认罪,全部违法所得已经退缴或被追缴,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当庭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提醒
市民须警惕诉讼掮客
法官庭后提醒,诉讼掮客现象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当事人利益,而且直接损害了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扰乱了正常司法程序,损坏了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同时还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的司法价值导向,亟需引起广大市民的高度警惕。
其实,诉讼掮客诈骗手段并不高明,他们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主要原因是有些人受“朝中有人好办事”、“有钱能使鬼推磨”旧观念的影响,盲目相信诉讼掮客吹嘘关系和金钱作用的谎话;再加上打赢官司或为亲人脱罪心切,难免急病乱投医,给诉讼掮客实施诈骗以可乘之机。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只要加强法制观念,相信法律的公正性,诉讼掮客就会丧失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