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大河报》刊发报道《司法警车撞了人 “领导”稳坐后排不问伤情遭围堵》,多家网站对此进行了转载报道。河南济源市委、市政府对这一事件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查明情况,公布结果,依法处理”,并迅速成立调查组,对交通事故和网民反映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xml:namespace>
事件基本情况:8月5日中午,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某和办公室主任任某乘坐豫UD011警车到天坛办事处北潘居委会落实卫生秩序集中整治事宜,12时04分左右行至济水大道鸿运楼附近时,一辆电动车进入快车道,司机刹车避让不及与之相碰,电动车倒地,骑车人右腿小腿受伤。
交通事故发生后,司机立即下车查看伤者情况,同时拨打120和110。据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派车记录显示,120于12:06接到急救电话,迅即派救护车赶赴事故现场。据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接出诊记录显示,该救护车于12:18分携带伤者回医院就诊。120救护车到后,副局长李某、办公室主任任某和司机与现场热心群众一起,配合医护人员把伤者抬上救护车,同车陪同伤者到医院进行检查,并为伤者缴纳了检查费和住院费,医院进行了积极医治。另据济源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提供的接警电话显示,12:06分接到报警,12:10分交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110警车到现场时,120救护车已在现场。从120急救中心和公安110指挥中心接到救援电话,到伤者送至医院就医,全程时间大约13分左右。事故发生时,副局长李某、办公室主任任某看到被撞伤者坐起来打电话后,认为伤者没有大的问题,遂在车里向局领导报告情况,汇报结束后,才下车处置事故。在120急救车赶到现场时,当事人与周围群众一起将伤者送往医院。从事故发生到将伤者送往医院,当事人李某、任某一直未离开现场,但没有在第一时间下车处置事故。目前,公安交警部门正在对该起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自伤者送医至今,市司法局派出专人陪护,局领导分别于8月5日下午和8月6日上午两次赶到医院看望伤者。目前,医院初步诊断伤者为小腿软组织挫伤,经过治疗,病情稳定。
市司法局于8月6日早上和下午两次召开党组会议,针对李某、任某未与司机同时下车妥善处置事故,引发群众不满和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责成副局长李某和办公室主任任某写出书面检查,并向伤者道歉,听候进一步调查处理。作为特殊车辆用车单位,要认真吸取教训,虚心接受监督,严格车辆管理,加强安全教育,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