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与妻子感情不和离家出走十年,无奈妻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日前,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判决准许原告妻子张某与被告丈夫王某离婚。?xml:namespace>
张某与王某于1996年相识,同年8月19日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双方育有一个男孩和两个女孩。2002年夫妻双方发生争执后,丈夫王某离家出走,2006年2月返回家中后,因为家庭琐事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随后丈夫王某离家出走,至今联系不上。
今年6月,妻子张某苦等十年无望,向源汇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支持了妻子张某的离婚诉求。由于三个子女一直随原告生活,宜由原告抚养,并将现居房屋判归原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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